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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摘要

<正>鄂政办函[2017]46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加强调研指导。省政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领导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适时向省安委会及相关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领导适时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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