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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暂行规定

         

摘要

<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指示精神,切实转变领导和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规定。一、精简会议(一)坚持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或套起来开的会不单独开,能开小型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能开可视电话会的不开集中住宿会,没有准备好的会和不解决问题的会一律不开。(二)省委常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省委办公厅接受各地、各部门提请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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