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

         

摘要

<正> 为切实搞好我省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政府决定,从2001年4月1日起,对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的神农架等21个县市(林区)停止天然林采伐。为此,特通告如下:一、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而启动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各地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二、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的县市(林区)必须全面停止天然林的采伐。要认真清理伐场,限期封存一切采伐工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和毁坏天然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