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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

         

摘要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零售药店:为了做好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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