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2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2号)

         

摘要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方式从2022年7月1日起,原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二)》(黔劳社厅发〔2007〕54号)第五条关于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可以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前补缴的有关规定终止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