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摘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