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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

         

摘要

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授予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请示》(渝水务文(2002)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鉴于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法水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己签署合作合同并成立了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该合作公司愿意承担重庆城区北部片区供水服务和供水设施的建设及专营,市政府同意授予合作公二J在重庆城区北部片区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具体内容如下:一、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一)市政府授予合作公司特许经营区域范围系指: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江北区、渝北区两路镇,以及横跨江北区和渝北区的北部新区。(二)特许经营范围:在上述区域内,合作公司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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