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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八常”规范 培育质检人才——福建省质检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服务发展纪实

         

摘要

2016年8月15日,在福建省质检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上,谈到如何做合格党员,党委书记、院长陈永煊首次提出了“八常”的标准。随后,该院将“八常”标准上升为行为规范,适用范围也由党员扩展到全体职工,并在实践中逐步丰富了内涵、细化了内容,成为该院创新人才培育的又一制度性成果。“八常”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八常”规范)由八句话组合,具体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思想层面的“常闪信念之光,常思信仰之源”、执行层面的“常怀感恩之心、常想培养之恩”、监督层面的“常记纪律之严,常悟贪欲之害”和文化层面的“常念援手之德,常行正义之路”。近三年的实践证明,“八常”规范在建设政治过硬、专业精湛、作风优良、团结和谐的质检人才队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质检院走出了一条质检人才培育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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