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质量管理》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不足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不足

         

摘要

建立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受害人损失的填补、 加害人压力的减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的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与国际公约相比尚有距离,本文重点分析我国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包括从宏观角度而言缺乏专门立法、现有规定较为零散,缺乏操作性;对于强制责任保险监督力度薄弱,无法发挥其真正的功效.从微观角度而言对直接诉讼规定尚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歧义;且关于船舶吨位的划分也不尽合理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