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解释学的两种类型: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

解释学的两种类型: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

         

摘要

作者认为,无论是以伽达默为代表的当代解释学,还是其所试图超越的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太为代表的启蒙解释学,尽管差异很大,都可以看作是为己之学,即其目的是解释者自己(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的自我认识,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这当然无可非议,但作者在这里则试图提出一种目标不同的解释学,即为人之学。这种解释学的目的主要不是自我理解,而是要理解他者,而且不是为了自我理解而理解他者,而是为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的目的则是为了寻找与他者行为处世的道德方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