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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体诗”的界定及其文体价值辨思——兼释“宫体诗”与“宫体文”的关系

         

摘要

本文辩驳了视徐为"宫体诗"创始人之说,指出徐所创"宫体"实为"宫体文",首先体现于教命之书的写作上,其后再扩大至其他文类;其特点为文体的创新。由此判断,这之后的由萧纲为主创立的"宫体诗"当与之一样,都在于文体的创新,而无关乎特定题材(包括女性题材)。在此基础上,本文以萧纲诗歌为分析对象,探究其与前人作品的语言差异,总结渗透于萧纲女性、写景等不同题材诗歌中的共同语言追求,由之观察"宫体诗"的文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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