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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部门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基于层次分析法理论

         

摘要

cqvip:2016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审批等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但相应的管理体制却严重滞后,导致项目资金监管缺位问题频频发生,对此作为涉农项目绩效监控责任主体的各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强化各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检验其项目监管绩效,助推优化项目管理体制,达成整合资金信息互通共享,文章提出考核评价绩效管理主体的思路,并基于层次分析法(AHP)构建了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财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实际,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部门方便快捷地客观评价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监管绩效提供了一种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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