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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系列之三

         

摘要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规定。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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