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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摘要

2012年1月19日,海南省编办批准将省森林公安局直属的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等三大林区森林公安局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机构,增设办公室(政工监督科)、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等副科级职能机构,所属2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定级为副科级机构。重新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55名,工勤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调整为68名(含内设机构和派出所),其中副处级6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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