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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部分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税

         

摘要

<正> 香港对于外国投资者在香港取得的一切红利收入都不征税。对资本利得收入、来源于属于应缴所得税范围的债券的投资收益也不征税。印度尼西亚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外国个人或基金出售印尼债券所取得的销售额,既不征资本利得税,也不征所得税。但对于外国投资者在印尼取得的红利收入要征收20%的预提税,该税由印尼公司代为扣缴。

著录项

  • 来源
    《国际税收》 |1993年第1期|46-46|共1页
  • 作者

    邱立斌;

  •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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