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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作出消防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后,行政管理相对人(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机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为确保处罚决定及时被人民法院受理,笔者认为,必须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必须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和齐全的案卷材料主要包括: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副本,即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材料;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公安消防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回证;执行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和所在地,以及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的有关情况;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应尽量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便于人民法院执行。二、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强制付诸实施。因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足于以实施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没有1效或尚未生效的行政处和决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按照《行政复议法P等有芙规定一公民、法人或合其他组织对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人服的,对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11起6O日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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