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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消防安全香烟立法2007年1月1日生效

     

摘要

自2007年1月1日起,只有消防安全香烟才能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和销售。消防安全香烟,如果弃之不吸时,燃烧和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较低。《加利福尼亚州香烟安全和消防员安全保护法》第AB178款对此类香烟做出了规定。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曾于2005年10月份签发了保护儿童的整套法案,这一法律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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