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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摘要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国家公职期间,包括任职之初、任职期间以及离职的一定期限内,必须依法申报属于自己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财产。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讨论官员如何进行财产申报;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搁浅: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首次要求党政领导干部申报收入接受监督的制度;

著录项

  • 来源
    《财政监督》 |2013年第22期|62-65|共4页
  • 作者

    李东升; 胡云飞; 陈金玲;

  • 作者单位

    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

    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

    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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