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摊销核算的一点建议

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摊销核算的一点建议

         

摘要

一、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收入的确认原则予以确认,同时还要把摊销的费用确认为成本。通常的做法是:把每期的租金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同时把无形资产摊销的费用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对于出租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则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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