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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投资者的证券行政责任机制亟待确立

         

摘要

因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所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存在先天的不足.投资者很难发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直接提出民事诉讼.因而丧失了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在证券监管机构确认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之后再提出民事诉讼.因为行政处罚(没收和罚款)的存在.民事诉讼的补偿功能受到阻碍。北京大学法学院学者彭冰在《建立补偿投资者的证券行政责任机制——针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一文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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