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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杀林麝取麝香被判12年

         

摘要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法院判决,猎杀12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的两名男子,均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6年。法院查明,2016年10月20日,泾源县农民兰升某携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麝香包,在甘肃省会宁高速服务区被警察当场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深灰色外套棉衣口袋内搜出麝香毛包11个,麝香粉末1包。侦查机关查证,兰升某于2016年9月至10月间,多次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林麝,再用刀片割下林麝腹脐部位获取麝香包。至案发,兰升某共捕杀林麝8只,获取麝香包8个。而2016年11月2日,宁夏泾源县农民兰银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林麝,获取4个麝香毛包,其后他被警察抓获。林麝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因雄性林麝分泌的麝香具有较高药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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