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箱

         

摘要

<正> 未售公房能否继承某读者问:我父母于上月双双击世,父母所住两居室楼房是1984年底由西长安街拆迁过来的。1986年7月因离婚,我与父母同住。父母去世后,我要和姐姐们的反对,他们说这是父亲的遗产,人人有份。请问:父母的两居室公房能做为遗产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这里所说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私有财产继承的权利。公民承租的公有住房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承租的公有住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