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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山东省降糖药致严重不良反应回顾性分析

     

摘要

目的:分析2017~2019年山东省降糖药致严重不良反应(ADR)的特点及规律,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方法:选取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最终评价为严重的ADR报告,对患者的性别、年龄、药品剂型、给药途径、药品种类、累及的系统/器官及主要临床表现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36例严重ADR报告中,男性147例(43.75%),女性189例(56.25%);61~70岁患者占比最高(112例,33.33%)。涉及的ADR类型包括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232例,69.0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78例,23.21%)、危及生命(25例,7.44%)和导致显著的或永久的人体伤残或器官功能的损伤(1例,0.30%)。用药共计356例次,药品剂型及给药途径分别以片剂(188例次,52.81%)、口服给药(239例次,67.13%)为主。报告排名前3位的药品分别为格列美脲片(34例次,9.55%)、盐酸二甲双胍片(25例次,7.02%)、消渴丸(22例次,6.18%)。累及的系统/器官主要为代谢和营养障碍(161例次,30.32%)和胃肠损害(114例次,21.47%)。治疗过程中,对原患疾病的影响不明显有277例(82.44%),病程延长50例(14.88%),病情加重9例(2.68%);最终转归结果为治愈185例(55.06%),好转145例(43.15%)。结论:医务人员应提高对降糖药致ADR的认知和治疗水平,促进糖尿病患者安全合理用药;药师应加强用药监测、做好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降低ADR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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