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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机动车污染减排潜力研究

         

摘要

为研究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机动车污染减排潜力,设置3种方案进行减排分析。结果表明,淘汰老旧机动车能较好地削减机动车NO_(x)排放量,而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净减排效果不佳。淘汰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情况下,广东省各市NO_(x)削减比例均超过10%。汕尾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揭阳市、阳江市、潮州市、清远市、河源市和梅州市淘汰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50%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能达到NO_(x)减排10%以上的效果,而珠三角地区城市需全面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才能达到该减排效果。为遏制广东省O_(3)浓度上升势头并推动其进入下降通道,要加强“油、路、车”协同管控,珠三角地区应采取比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更有力的协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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