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电子知识产权》 >“花生奶”专利行政诉讼一审宣判

“花生奶”专利行政诉讼一审宣判

         

摘要

2009年3月,因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向其颁发专利证书违法。宫保贵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9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存在未履行审批职责的违法、侵权行为,驳回了原告宫保贵的诉讼请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