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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遗漏继承人,损害谁赔偿?

         

摘要

案例张荣荣与赵阳春夫妻共生育一子赵楠。赵阳春于2005年冬因病去世不久,张荣荣便与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一家一起生活。2015年秋,张荣荣决定将自己与赵阳春共有的一室半房屋对外出售。因赵阳春去世时,其健在的父亲赵老汉表示放弃继承,其母亲方素荣于2009年(后于赵阳春)去世,所以,张荣荣到县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其公公赵先生、儿子赵楠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声明书,都表示自己的份额归张荣荣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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