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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腐败存量特赦论”的违法性与不可行性

         

摘要

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是国家对某些罪犯或者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中国自1975年后未实行过特赦,针对中国严重的腐败现状有专家提出“腐败存量特赦论”,即以某一时间点画线,此后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此前的官员财产只要全部申报,退出赃款,既往不咎。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观点引起部分民众的质疑。本文针对腐败存量特赦论是否可行与合法等问题提出一些笔者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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