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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层次直销行政监管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作为商业直销的发源地,美国多层次直销行政监管制度与经验值得研究与借鉴。结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性质、组织架构与行政监管程序,以具有分水岭意义的FTC诉安利案为例,可概括美国多层次直销行政监管模式。美国区分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型销售,FTC运用控审分离式与控辩协同式行政监管程序,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为目的,援引诸多可操作的市场监管规则。在多层次直销行政监管层面,我国应严格区分团队计酬与欺诈型传销并细化认定标准,引入行政裁决和行政和解协议机制,将监管目的由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拓宽至维护公平竞争。在政府规制法治创新层面,我国应努力提升政府规制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度,充分引入职能分离及与行政相对方合意机制,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与行政监管合规激励机制,积极提升市场规则吸纳度与制度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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