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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与自主创新

         

摘要

经过28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已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我国特定的国情和需求,决定了不可能选择高能耗、高消费的资源型和依附型发展模式,未来的可持续成长仍有赖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其中自主创新是无法回避的重要挑战。只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出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企业,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领先世界的产品,才能在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只能成为别人的附庸。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综观近30年世界经济发展史,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能动、最活跃和最具效率的部分,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源泉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在美国,70%以上的专利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平均的创新能力是大企业的2倍以上。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约65%的专利是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创新对整个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至关重要。鉴于此,本文也主要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角度来探讨如何认识和解释政府及其财政在自主创新政策调整的合理性,如何正确界定政府及其财政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作用范围,以及如何提高自主创新中财政政策效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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