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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并遵守法规程序要求有效保证民用飞机生产运行

         

摘要

在民用飞机生产过程中,局方对已获得民用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批准并欲重复生产该产品的制造人进行资格性审定,以保证该产品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后,对申请人颁发生产许可证.持证人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质量系统的有效运行.一旦质量系统发生更改,必须向局方进行上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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