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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较共同治理及其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启示

         

摘要

一、董事会、校长和教授在共同治理中的共同责任与各自职能董事会帮助学校与其主要社区维系关系,拥有关键政策的最终决定权,对学校的福利承担信托和法律责任。校长承担下述责任:目标的确定与完成、行政行为、联系学校各个群体的沟通体系的运行。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教授对以下领域负有主要责任:课程、授课的内容与方法、研究、教授地位及学生生活中与教育过程相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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