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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组织“揭榜挂帅”的法律性质

         

摘要

自“揭榜挂帅”提出以来,诸多经济学、科学管理学学者对揭榜挂帅制度进行了详尽的研究,但法学研究则尚属首次。本文对揭榜挂帅制度进行了定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其在行政法学与民法学上的意义。本文认为,揭榜挂帅中的发榜属于悬赏广告,发榜与揭榜同时具有招投标的性质。在“揭榜挂帅”活动中订立的合同同时属于行政协议和技术合同。政府组织的“揭榜挂帅”活动应当适用或参照上述制度,更好地为科技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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