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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责险的“大管家”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8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制推行的一个新险种,保险经纪人在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取得了什么效果?《湖北应急管理》记者采访了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责险推进工作的顾问单位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江泰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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