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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的公民人格理念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及其教育影响

         

摘要

现代性的公民人格理念在晚清时期传入中国,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知识分子在学习西方立宪政制的过程中,也潜在地传播了现代性的公民人格理念。此后,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的统治,民主、自由、公民权等新观念开始获得了更大范围的认同和肯定。到了"五四"时期,传统的儒家人格遭到了更为严厉的批判,而公民人格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格逐渐获得了肯定。现代性的公民人格深刻地批判了传统教育中的客体性人格、私己性人格和超越性人格,从而促进了中国教育的现代变革与转型。当代教育有必要以现代性的公民伦理和公共精神为基础,培养具有主体性、公共性和法理制度性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更好地完成社会转型期的教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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