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文坛》 >论作为文化交流活动的诗歌接受

论作为文化交流活动的诗歌接受

         

摘要

经由诗歌创作对文化意识的整合化、个性化和审美化,诗歌成为艺术化的文化心理——情感符号和多种文化形态的载体。这种被赋予了独创的诗美形式的文化成果是一定社会文化内容的艺术编码,并凝定着特有的文化价值。但在被接受以前,它仍是一个自足体,还未充分发挥它的符号功能——传播文化的媒介作用。只有它被接受时,其文化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并通过阅读,使之在各种不同模式或类型的文化间和在同一模式或类型中处于不同历史空间的文化间交流时,起到“文化解码”的作用。这里,才完成了诗歌从发生到价值实现整个过程的文化化。 但这种由诗歌接受的“文化解码”产生的文化交流活动,并不是平面的、单向的、被动的行为,而是一种由诗歌和接受者的双向互动循环关系构成的立体的、流动的、有机的行为。所以,分属不同文化模式或类型的诗歌、接受者历史——文化阅读的期待视野,以及接受过程中语言体验、群体体验等文化机制的互为制约调控,才使诗歌接受中的文化交流活动最终得以完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