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调整

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调整

         

摘要

企业集团是由企业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依照行业联合和专业化协作以及科研生产相结合、自愿互利的原则组成的集合性经济实体。 企业集团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新事物,是一种崭新的生产积聚形式。它的出现,对打破条块分割、改革以纵向隶属关系管理经济的旧体制结构,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重新合理组织专业化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