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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单性质看无单放货行为的法律责任

         

摘要

从提单的法律性质的双重性--物权性和债权性入手,分析无单放货这一行为的法律责任.无单放货行为存在违约性和侵权性,承运人由此产生责任竞合,然而这种竞合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应允许受害人选择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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