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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政府:当代中国公共管理主体及其双重性

         

摘要

当代中国公共管理主体是广义政府,它由国家性质党组织与宪法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构构成。中共中央和地方党委与各级人民政府整合而成的广义政府兼具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属性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属性,具有“一体两性”的特征。广义政府政党属性和政府属性存在成员身份、行为依据、利益结构、央地关系、任务配置、权力授予、责任履行、职能分工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双重属性导致广义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政党治理逻辑和政府治理逻辑两种不同的治理实践,当某个社会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广义政府应依据政党治理逻辑来应对;而面对非政治的公共管理问题,广义政府应重视依据政府治理逻辑来处理。因此,广义政府如何相机抉择地调适政党治理逻辑和政府治理逻辑,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国家性质党组织具有政府属性,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重视政党治理逻辑与政府治理逻辑的协调,避免不恰当地过于强调政党属性而遮蔽政府属性。各级人民政府也有政党属性,在属地负责制的原则下也要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出发,致力于国家的全局发展和整体利益。当政党属性和政府属性协调互助时,能极大地增强整个治理体系的效能;当两者的运用情景发生“错位”“缺位”和“越位”时,则会带来治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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