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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现状及政策建议

         

摘要

2009年和2010年,国务院分别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水泥落后产能的界定是,立窑及直径在3.0m以下磨机属于落后产能的设备。随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不断深入,难度也在增大,仍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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