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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判》作者新考

         

摘要

清传奇《阴阳判》署“他山老人填词”,王国维编《曲录》,或因同乡查慎行曾号“他山老人”,始将此剧著录为查慎行作。但“他山老人”之号并非查慎行独有,仅凭这点并不能定论。根据《奉先思孝》收录的大量文本,可知该剧叙康熙初年苏州府嘉定县罗店镇的真实案件,作于康熙三十年(1691)。时查慎行42岁,其创作情况与剧中作者自述“十年不秉春秋笔”矛盾,此时称“老人”也颇为牵强。《奉先思孝》涉及近二百余人名,绝大部分是苏州人,未留下查慎行的任何痕迹。这部传奇必定不是查慎行所作。剧作的序文其实已明示剧作者是“悔庵”,即尤侗。尤侗熟悉案件始末,案件受害人之子朱羽吉晚年在苏州报本庵出家,尤侗还为此题诗,该诗也直接用在剧中。“十年不秉春秋笔”与尤侗情况契合。“他山老人”与尤侗常用别号“西堂老人”存在相关性。鉴于此,这部作品的著作权应归尤侗,“他山老人”也是尤侗的另一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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