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刑法论丛》 >英国法人非预谋杀人刑事责任的形成、发展及启示

英国法人非预谋杀人刑事责任的形成、发展及启示

         

摘要

在英国一系列企业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同一视原则均难以实现有效的单位归责,力求突破这一归责障碍的专项立法《2007年法人非预谋杀人罪法》应运而生.法人非预谋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是,高级管理层管理或组织的活动严重违反法人负有的注意义务并致人死亡.虽然立法希望走出同一视原则的困囿,以组织过错为基准构建新的归责模式,但"高级管理层"的模糊规定使转型不够彻底.由于立法上归责模式的缺陷和实践中新自由主义对企业犯罪的隐形容忍,法案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法人,尤其是大型单位和公共机构的非预谋杀人仍未得到充分规制.法人非预谋杀人制度在英国的形成、发展和现状有助于反思我国对单位犯罪的治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