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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人员”过渡期现象研究

         

摘要

<正>一、过渡期现象的提出据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对本市所有外省籍服刑人员的调查①显示:到上海后1个月内犯罪的,占21.19%;到上海后的6个月内犯罪的,占40.2%;6个月至1年犯罪的,占7.8%;1年至2年犯罪的,占12.9%;2年至3年内犯罪的,占10.16%;3年至5年以上犯罪的,占16.81%。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在来沪人员到上海的最初6个月为犯罪的高发期。并且,高发期的特征非常突出,为6个月至1年时间段的5倍有余。为什么在来沪人员到上海的最初6个月,会出现犯罪的"井喷"?里面肯定包含着有迹可循的规律性因素。在本报告中,我们把来沪人员到上海最初的6个月称为"过渡期",把"过渡期"内犯罪高发的客观表现称为"过渡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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