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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应在物流领域有所作为——基于第四方物流'宁波模式'的信用治理机制分析

         

摘要

信用体系的缺陷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将征信系统运用于物流领域,不仅促进物流外包业务的扩大.防范供应链违约风险,还为征信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第四方物流"宁波模式"借助物流服务商与商业银行"双主体"运营架构,创设了信用治理机制,但其功能的发挥明显受到区域的限制.建议全国统一征信系统将应用拓展到物流领域,尽快制定商务信用信息采集的相关标准,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商务信用信息采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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