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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农村社会健康发展的好途径——新密市米村乡方山村学习精神文明建设走村民自治的调查

         

摘要

河南省新密市米村乡方山村党支部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效果显著,确实是一条好经验。方山村地处新密市西北部,全村325户,1300口人,耕地面积1200亩,该村下设五个村民组。村党支部面对多年来村里提留难收,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宅基地难分,甚至群众会都难以召集的困难局面,经分析认识到,其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差,为此,决定在村里建立村民自治制度。他们首先制定了《方山村村民代表自治制度实施方案》,然后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村干部分别到家家户户宣讲等形式,使村民都对实施这个制度有了明确的认识,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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