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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三权分置

摘要

一、从传统集体化体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启了一个古老农业国向工业国的结构转型,确立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的奋斗目标,中国农民参加了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大试验(杜润生,1998)。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实现地主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的转变,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于1956年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建立“一大二公”(一是规模大,二是公有制程度高)的人民公社将合作化运动推向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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