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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摘要

案情简介:2013年6月,被告人陈某通过中间人黄某(另处理)介绍认识被害人郑某及其父母,声称能以人民币300000元在一个月内为郑某办理入职某市地方税务局作公务员,预先收取订金人民币100000元,事成后再收齐尾款。随后,被告人陈某在该市某区安栏路东方海悦酒店二楼餐厅205房收取郑某及其父母支付的订金人民币100000元后不见踪影。2016年4月12日,被告人陈某在该区岐兴阁友德担保公司内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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