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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包含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内容。作为一种新型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通过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体现了刑罚理念由报复向矫治的重大变革,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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