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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特大疾病或享地方专项救助

         

摘要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因患重特大疾病致贫,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中国公民,有望在基本医保外,再享受所在地方政府的专项医疗救助。民政部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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