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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总监!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摘要

2022年5月18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明确:l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l建设单位(招标人)不得设置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或加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l资格评审阶段不得设置超工程规模过高要求,以及限制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工程业绩和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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