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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再次强调,招标文件里的这句话不能有

         

摘要

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36号),在通知中再次强调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自2014年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以来,多部委已多次发文明令禁止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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